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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晨,宋巧人伸伸懒腰,打开阳台的落地窗走出去,用力吸一口新鲜的空气,看着远方的青山绿树。这本来是她每天早上最开心的时刻,但现在她却一点都不快乐。 星期六,一个美好的周末,上班族在精神紧绷五天后,好不容易可以放松一下,她却必须回台南接受残忍的精神虐待。 老妈要她穿得年轻有朝气,开什么玩笑,她宋巧人向来自由自在惯了,“女为悦己者容”这句话从未出现在她身上,为一个陌生人费心打扮,那只会降低她的格调,让她看起来像个花痴。咦,花痴? 哈!有了,她想到一个好主意了。 匆忙的刷牙、洗脸,迅速擦上唇膏后,宋巧人拿起皮包就冲出门。 将车子从停车场里驶出来,她火速的驰向公司方向,终于在八点半抵达目的地。她通常准九点才会到公司,今天似乎是早太多了。 搭乘电梯直上八楼,电梯门一滑开,直接面对的是一条长廓,宋巧人优雅的走在长廓上,突然听到有人在谈论她。 “你们知不知道宋巧人?” “是不是行销部的主任?” “就是她,我听说她二十七岁了NB123!” 一个女孩夸张的笑道:“天啊!我真不敢想像我二十七岁时的样子,不晓得皮肤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光滑柔细。” “二十七岁又不是很老。我听行销部的人说,宋巧人有一个帅得一塌糊涂的男友,但宋巧人却不理他,还表明不接受他的爱意。我要是到二十七岁还有这种帅哥追,我情愿现在就二十七岁。” 站在门外的宋巧人露出好笑的表情,少女怀春无可厚非,但她们的幻想力也太丰富了吧。 “宋姊!” 身后传来一个惊讶的声音,她转过头一看,是洪喜儿——她要找的人。 “宋姊,你怎么有空来八楼看我?”行销部在十二楼,工作繁忙,洪喜儿知道宋巧人很忙的。 “我是来向你借样东西的。” “什么东西?” “上回公司年庆时,你穿上台表演的那套服装。” “你是指我唱伊能静‘流浪的小孩’那套?宋姊,你借那套衣服做什么?”洪喜儿狐疑的问。 宋巧人拉着喜儿的手走到一旁,小声的说:“我老妈要我穿得年轻有朝气,所以……”她耸耸肩,一副莫可奈何的模样。 洪喜儿上下打量宋巧人,一身灰色的套装,教人联想到老古板、老处女,一成不变的发髻,真是可惜了那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。 “宋姊,你妈妈说得没错,你是该穿年轻一点,但是我那套衣服也太夸张了。” “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非借不可,但等事情过后我再详细告诉你。” “好吧,中午下班后你来我家拿。” “太好了!你真是我的天使,下班见!”宋巧人奔向电梯,刚好赶上电梯门开启,她还得回办公室赶企划案。 想到企划案完成时,公司又将加薪、给假,而那笔钱刚好够她付一期的房屋贷款,嗯,她得好好努力。 ☆ ☆ ☆ 十二月的南台湾,阳光虽然灿烂,但依然挡不住丝丝寒意。 宋巧人走出火车站,迎面而来的冷风教她忍不住颤抖起来,她下意识的拉高围巾。待在台北那么多年,她怕冷的习惯不但没变,反而更加严重,小小的寒流就让她差点裹着棉被去上班了。 她招了辆计乘车朝约定的富碧肴餐厅驶去。南部的民风保守,她这身奇装异服自然成了注目焦点,她友善的对旁人灿然一笑,并在心中暗自祷告,千万别有人丢钱给她。 殊不知路人不是讶异于她的奇装异服,而是惊艳于她的美丽。黑如丝缎的秀发披在肩上,蜜色的粉脸上有着一对灵动的大眼,仿佛会随着思绪闪动着眩人的光芒;金色的阳光在她身边形成一圈光环,尤其她还笑得如此天真,难怪人们会紧盯着她瞧。 到了餐厅,宋巧人率性的穿着显然吓坏了服务生,她露出一个代表歉意的笑容,开口问道:“请问化妆室在哪里?” 待服务生指明方向后,宋巧人便一头往目标冲去。 她在洗手台前将染发剂自背包中拿出来,直接抹在乌亮的头发上,一头黑发顿时变成黄白相间的恐怖颜色,再加上日本所流行的巫族化妆术,黑、紫两色的眼影让她一双灵大眼看起来像猫熊,腮红夸张的涂在粉颊上,黑色的唇膏掩盖住她的红唇。 画完后,宋巧人赞赏的看着自己,镜中人简直就像个巫婆。 哼!她就不信那个男人不会吓跑。自出社会后就鲜少出现的顽性又严重的冒出头来,想她国中、高中时有个外号叫“整人专家”,这回不把那个男的吓得从此不敢相亲才怪! 暗奉修的命令尾随着宋巧人来到台南,已习惯了美国寒冷的气候,这小小的寒流他还不看在眼底。他仍是一贯的黑色装束,坐在靠化妆室旁的桌子等她出来。 当暗看见从化妆室出来的人后,他的下巴差点掉下来。眼前走过的“一代妖后”应该是她,因为他认得她身上那套早该丢弃的小狗装,但她的化妆技术显然太烂了! 宋巧人轻飘——不,应该说是急奔,她就像被鬼追似的,慌慌张张、没个淑女样的冲回大厅,自认礼貌、豪气的朝宋可勤等人打招呼。 “嗨!让你们久等了。”她直接跨过椅背落坐,除了展示她有一双修长、值得骄傲的美腿外,更成功的博得在场“外人”的不屑眼光。 此时,宋可勤的脸白得就跟厨房里勾芡用的太白粉没什么两样。“你……你怎么穿这样?” 宋巧人马上用手捂住嘴,装出万分的诧异模样,“老妈,我本来就穿这样,难道你……”她立刻换上一张如丧考妣般哀伤的脸,“我知道你是为我好,为了想我嫁给好人家,所以告诉别人我是淑女。但是,妈,你要接受事实,‘落翅仔’就是‘落翅仔’勇于承认才是做人的原则,如果用欺骗的手段嫁给对方,最后一定会横死路边的。”末了,她还换上一副教训的嘴脸。 对面戴着金丝框镜的男子,频频用手帕拭着额际的汗水,看来他就是男主角了,斯文有余,却稍嫌男子气概不足,可惜、可惜!宋巧人暗叹。 “宋太太,你……”杨嫂一脸指责的表情,又尴尬的向身旁神色难看的中年妇女赔不是。 “这……宋巧人,我真被你气死了!回去再和你算帐!”宋可勤偷捏女儿手臂一把,在她耳边狠狠的说。转头又是一副打圆场的好嘴脸,“哎呀!陈太太,你可别生气,是我女儿不识相、没福气,你儿子可是才高八斗、相貌堂堂,能有此女婿是我宋家祖上烧好香。可是……唉!”她唱作俱佳的叹了口气,“都怪我一个妇道人家,丈夫走得早,书也读得不多,但我这个女儿可是台大企管系毕业的,在校时还是个演辩社的社长。这次相亲,不瞒各位,是我逼她来的,可能是我抱孙心切吧!”宋可勤从皮包里抽出手帕,按在隐约泛着泪光的眼角上。有个会演戏的女儿,首先要有个会演戏的老妈! “巧人。”一个不属于在座人所有的声音猛插入。 宋巧人原本无聊的在绞扭桌巾,被这突如其来的温柔声音一喊,她的鸡皮疙瘩全起来了,且不小心弄倒桌上的热茶。 “小心!”又是一记温柔,不过这次饱含着惊恐。 宋巧人还来不及离开灾难区,就被人拦腰一抱,逃过被烫伤的下场。 在撞上他胸膛的刹那,宋巧人感受到他温热的结实胸膛差点把她肺部的气氛挤光。这个男人是谁?基于好奇心,她忘了该先挣脱他的怀抱,而是先瞧他长得帅不帅。 修在不设防之下望进宋巧人如秋水般的眸子,晶莹流转的眸光中先是闪过惊艳、不敢置信,然后便没有任何反应了,他不禁对她的“老实”感到有趣,眸子里透着笑意,但脸上则是一无表情。 “好好的一张脸,为什么画得像调色盘?好丑!” 他不讳言的批评让宋巧人四散的魂归位,她知道这模样很丑,但被人明白说出总是有些难堪。 “你是什么东西?凭什么管我?本小姐就算要画个小丑脸,也不关你的事!”宋巧人老羞成怒的说。哼!长得帅有什么了不起,搞不好是虚有其表,毫无内涵。 “小巧儿,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,其实是那个女人主动向我搭讪,绝不是我背叛你,别生气了好不好?你不理我这几天,我吃不下、睡不着NB123”修一副小男人的模样,不仅一脸委屈,还无辜的揪着宋巧人的衣袖。 “NB536!变态!你叫谁小巧儿?别靠近我,我怕AIDS!”宋巧人连忙把衣袖拉回来,挥病菌似的直甩袖子。 “小巧儿就是你啊!你姓宋名巧人,我叫你小巧儿也是你答应的。我知道,你还在生气,才会对我这么凶对不对?”修委屈得像受虐的小媳妇。 见女儿一副恶霸的嘴脸,宋可勤可看不过去了。想她年轻的时候,要有这种上等帅哥追求她,别说欣喜,倒贴她都愿意,哪还敢拿乔!既然自己没有那种福气,有个帅哥当女婿也不错;而且看他一身贵气,习惯命令人的霸气,她几乎可以断定,他绝不是平凡人。 “来、来、来,坐这里!”宋可勤拍拍旁边的椅子,示意修坐下来。“巧人,怎么有这么出色的男朋友也不告诉妈咪,害我一直为你担心。”接着她转向坐在身边的修,“告诉宋妈妈,你是怎么跟巧人认识的?” “我是她的同事。”修可没说谎。宋巧人在雷集团的亚洲分公司上班,说是同事不为过。 “你说谎!妈,我根本不认识他。”宋巧人急于表明与他毫无关系。 “妈妈,我叫修,是巧人的顶头上司,前阵子由美国来台湾处理事情,对来接待我的巧人一见钟情。我相信‘有缘千里来相会’这句中国古话,所以恳求妈妈接受我,你会反对有一个洋女婿吗?”修完全不理会宋巧人的抗议,或许是他的演技太精湛,宋可勤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。 俗话说:丈母娘看女婿,越看越有趣,宋可勤一听见修喊她妈妈,早开心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。想想,女儿要是跟这等帅哥生个壮小子,那铁定也是帅得一塌糊涂,她光是想就兴奋不已。 “你们小俩口的事,自己去解决。巧人,修第一次来台南,可别怠慢人家,让修以为台南人的热情好客是骗人的!” 母亲这一番话明显表示她是站在修那边的,宋巧人忍着满腔愤恨,对母亲露出不自然的笑容,“妈,我先跟我‘亲爱的婀娜答’离开。”她龇牙咧嘴的强调“亲爱的婀娜答”等字眼。 “好好,不用太早回来,你们要一起回台北也行。”宋可勤眉开眼笑的说。 宋巧人在母亲高兴的注视下,非常不高兴的走出去,离开餐厅之后,她停下脚步瞪着修,由于是星期天的关系,附近的商业大楼少有人进出。 “你到底是谁?” 修毋需掩饰后,自然显露出一脸肃杀之气;宋巧人被他骤变的情绪吓了一跳。 “修,我叫修!”他的声音教人由心底寒到脚底。 “我不认识你。”宋巧人打了个寒颤。 “你认不认识我并不重要,我只想知道丹尼斯的下落。” “你问错人了,我不知道谁是丹尼斯。”宋巧人冷冷的回答。 母亲从来不曾隐瞒过她的亲生父亲是谁,但对于丹尼斯兄弟重于妻女的行为,宋巧人告诉自己,虽没有办法选择出生的人家,但她有权利决定要不要接受;而她决定不承认有这种父亲。 “我早知道你不会说的,所以打算邀请你到我家作客!” “作客?你……”宋巧人话还没说完,就被一条香气四溢的手帕蒙住了口鼻…… ☆ ☆ ☆ “要是她坚决不透露,或真的不知道,你打算囚禁她到什么时候?”暗淡淡的问。虽然他明白修只依自己的喜好做事,但身为辅佐魁主的阎NB44F组之一,他有责任了解与劝阻。 “到她完全服从我为止。”修仔细打量着宋巧人的睡容,先前他已经让人帮她沐浴过,如今她全身散发着香气。黑丝般的秀发披散在枕头上,虽然仍陷入昏睡中,她仍显得清灵,那小麦色的肌肤分外引人遐思。 “她是人,是自由个体!而且你已经有个属于你的责任了。”向来七情不动的暗,难得的蹙起剑眉。为何说是难得呢?因为他该是没有表情的“活死人”,因为他是影子,是修的另一条命,他可以为修而死,没有任何理由的绝对忠心。 “那是‘他’定的承诺,谁要我实现诺言,谁就陪‘他’一起下地狱!”修的语气里没有丝毫的温度。 暗闻言没来由的心下一寒,克里先生究竟是如何教导他的接班人呢? ☆ ☆ ☆ 晨熹,山间充满雾气,更添冷冬的萧瑟与寒意。 修漫步在其中,仅着一件喀什米尔黑色套头羊毛衣,纵使冷风刺骨,他也不在乎。这是他起床后的习惯,就连大风雪都不能阻止他。 “啊——” 凄厉的尖叫声在山谷中产生巨大的回响,修挑起一道眉,声音自别墅二楼传出,很显然的,他“请”来的客人已经醒了。 修的嘴角浮现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,以连他自己没有发觉的轻快脚步朝大宅走去。 这是什么地方?宋巧人惊慌失措的环顾四周,企图想找出一点脑海里的记忆。 米黄色的壁纸上绘着古埃及君王骑马狩猎的情形,狮子凶狠、精锐的目光,人们脸上的残忍、嗜血、在在充满掠夺的色彩,让她不禁怀疑,怎样的人才是这卧房的主人? 从落地窗望出去,窗外一片迷NFDAB,壁炉前铺着一块白色熊皮,上头还散着几个抱枕。宋巧人唯一可以确定的是,这宅子的主人非常富有。 “小姐,你好一点了吗?”说话的女佣是被宋巧人的尖叫声吸引过来的。 “我一点也不好!这衣服是你帮我换的吗?我原来的衣服呢?”一早醒来就发现自己穿了件蠢兮兮的睡衣,还是那种夏娃穿来诱惑亚当的衣服,她怎能不歇斯底里的尖叫一番? “小姐,这件衣服不是我帮你换的,至于你的衣服我也不晓得在哪里,我去找叶管家来。”女佣转头离开,却突然像生了根似的站在原地。 “你出去吧,不用叫叶管家来了。”修步入房内,里头的暖意驱走了浑身寒意。 “你……我怎么会在这里?”宋巧人怎么忘了眼前这个俊美无俦的外国男子,脑子猛然窜出的记忆让她失控大吼:“我想起来了!有人用手帕捂住我的口鼻,你——” “是我下的手,谁教你敬酒不吃、吃罚酒。丹尼斯到底躲在哪里?”修利用问话来尽情欣赏她狂怒中的美。她的秀发披泄在身后,杏眼里流转着水波,红唇贝齿,丝被滑下她的肩头,露出胸前一片美景……修情不自禁地吞咽了一口口水。 宋巧人气得浑身颤抖,“我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,你这只脑震荡的猪、吊在树上也没有鸟会吃的臭虫!” 修愣住了,生平第一次不晓得自己该做什么反应才算合宜,大笑吗?还是把她吊起来打屁股,以惩罚她出言不逊?不过,她的形容词倒是挺鲜的。 “啊!你……你……”宋巧人这时才注意到他的眼睛,“你的眼睛……” “Shit!”修倏地转过身,他的隐形眼镜不知何时掉了,而该死的他居然没有察觉。 “喂!你是不是阴阳眼?你可以看见‘那种’东西吗?” 修转回身,迎上宋巧人清澈的眼眸,他在她眼里看见好奇与羡慕,而无丝毫的害怕。 “你不怕?我的眼睛是绿色的!” “我既没瞎又没色盲,你的眼睛一边是水蓝色,一边是像翡翠的绿色。说真的,你到底看不看得见‘那种’东西?”宋巧人除了加重语调,还伸长舌头、瞪大眼睛,表明她所指的“那种”东西为何。 修被宋巧人与众不同的反应弄得狼狈不已,他向来习惯掌控大局,从来不曾失常过,而她……他冷峻的别过头,“看不见。既然你不告诉我丹尼斯的下落,就别怪我不客气!”说完,他随即转身离开。 修不相信也不承认,他居然像逃难似的离开那房间。 他只是在保护她不受他愤怒的情绪波及而已,修如此解释自己的反常行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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