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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杉矶 倾盆的大雨重重地拍打着地面,霓虹灯在雨幕中模糊的闪着光芒,LA是个不夜城,巨星云集的好莱坞,是寻梦的根源,是摇滚的重镇。 凌晨一点,日落大道上一家规模不小的Pub传来震耳的音乐,大大的吉他招牌闪烁着耀眼的绿,在深夜豪雨中看来似乎透着一丝诡魅,嘈杂的重金属乐充塞了每个角落,拥挤的人群在舞台前呐喊狂舞。 灯光打在他的身上,把他高大修长的身影拉得好长,一头狂野的金褐色长发狂逆如火焰,一双琥珀色的双眸在灯光下燃烧着野性的烈火,他的嗓音高亢有力,像那张邪美的脸庞一样振动人心。他像个黑夜妖魔,掳获在场每一个灵魂。 鼓声一落,全场欢呼、尖叫起来,为今晚的表演做了完美的结束。 “恭喜,史奇,你的歌声愈来愈进步啰!”吧台后的老板娘浓妆艳抹的脸上堆满媚笑,她是个成熟艳丽的东方美女,三十有七,却依然保持窈窕纤细的好身材。 “每天尖叫六小时不是白练的。”他随意开了个玩笑,手上不知拿了几条女歌迷塞给他擦汗的毛巾和手帕,胡乱的抹了抹脸上的汗水,再接过老板娘递给他的冰啤酒。身后的女孩们频频向他示好送秋波,他随意地瞄了她们一眼,给她们一个他自认为没什么意义,她们却觉得性感十足的微笑。 “我觉得你应该去当电影明星或是模特儿,一定红得发紫。”老板娘暧昧的盯着他那双漂亮的眼睛说。 史奇不以为然的回答,“等我出了唱片,我照样可以红透半边天,总比靠脸吃饭的行业来得保险。好了,宝琳,你不要老是要我去当模特儿什么的,我没兴趣,我只想唱歌。”他仰头喝了一大口酒。 宝琳笑了,她实在欣赏极他的性格,当他是自己的弟弟一样喜欢他。史奇很年轻,才二十二岁,却有足足六尺三寸的吓人身高。他叛逆、骄傲,只做自己高兴的事,他是那么的特别,他脾气不好,其实还很单纯;他个性多变,其实还很稚气。宝琳真的是打从心底疼爱他。 团员们都围了过来,跳上吧台前的高脚椅,个个脸上都带着难掩的兴奋。 “什么事这么高兴?”史奇问道,发现少了吉他手的影子,“洛伊呢?” “你今天表现得不错,有职业水准。”鼓手乔笑嘻嘻的答非所问。 史奇捶了他肩膀一记,要他说个清楚。 “今晚BBC唱片的制作人来看我们表演。”贝斯手杰克说。 “什么?”史奇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,他瞪大了眼,“你们怎么不事先告诉我?” “怕你紧张嘛!走了个音,赔掉一纸合同,多不划算!所以以最平常的态度演出最真实。”杰克又说。 “你们分明是看不起我!”史奇瞪了他们每人一眼。 “你是我们的活招牌,我们哪敢看不起你?我们只是要向那个大牌制作人证明你是里外兼备。”乔说话的样子让史奇真想再补他一拳。 他们都是玩音乐的老手,在洛城的地下乐坛打滚了好几年,唱遍各大酒吧和俱乐部,只是时运不济,直没有机会出头。直到一年前,他们的原主唱离团另求发展,他们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寻觅新人才,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,巧遇了只身自加拿大来美国闯荡的史奇。 当时的史奇还在另一个Pub的乐团中担任吉他手,但他独特的、不可思议的个人魅力与气势,完全掩盖其他人的光芒,甚至他和音也比主唱的声音出色太多,他们第一眼便决定要他。 当他们走向他,给他一张传单并希望他跳槽时,史奇不但不领情的撕掉了传单,还回了他们一句:“狗屎!” 当场他们就知道这个人令人讨厌得足以加入他们的乐团。最后,史奇终究是加入了他们,使得这个乐团有了新的声音、新的生命和新的开始。 在GreenPub驻唱才半年,史奇由一个生涩的新手,进步神速的成为主控现场、掌握气氛的领导者,同时他俊美的外表也吸引了无数歌迷捧场,难怪他们很快的便受到唱片界的瞩目。 “洛伊来了。”杰克先看见从人群中踱出来的洛伊。 其他人又期待又紧张的看着他缓绶走来,包括宝琳一颗心也跳得七上八下的,她真心希望他们成功。 “谈得怎么样?”史奇急着问,看着洛伊那张娃娃脸上布满阴霾,他们原本雀跃的心情一下子沉落谷底。 “该死!”洛伊诅咒了一声。 大家几乎快瞠破了眼睛,瞪着洛伊那张由忧郁慢慢转换成窃笑的脸。 “他要和我们签约!”他大声宣布。 大伙儿几乎是同时跳下来围殴他,却又忍不住狂喜欢呼的拥抱在一起。他们开了香槟和啤酒,每个人都洒了一身湿。他们疯狂地庆祝着,他们的梦就要实现了!他们有十足的信心摇滚全世界,让全世界的歌迷狂喊着他们的名字——野火! ☆ ☆ ☆ 雨还是放肄的下着,他们在录音室待了一个上午才离开。而大伙儿考虑到录音制作过程必须花上一段时间,加上最近一些知名乐团也力邀他们唱开场,所以他们很可能要停掉在Green的驻唱…… “史奇,你怎么躲雨的啊?竟然连根头发都没湿。”宝琳笑吟吟的看着他,手也没闲着,继续擦拭玻璃杯。 “洛伊载我来的,他赶着去接他女朋友。”史奇跳上他的老位子,注意到吧台最里边的一名中年男子,稀疏的几根白发覆在他略秃的脑袋上,明显的岁月痕迹刻划在他脸上,一双深邃的眼睛凝视着宝琳,充满深情与欣赏。他给人一种沉稳踏实的感觉,完全不同于其他追求宝琳的老油条。 史奇偷偷的笑了起来,“宝琳,你的魅力无法挡喔!” 宝琳轻瞪了他一眼,笑得娇滴滴的。 “小鬼,人家可是老实人,我哪比得上你这个万人迷?” “宝琳,你该不会想嫁人!”史奇像个顽皮的孩子笑着说,却意外地发现宝琳眼中一闪而逝的哀愁。他愣了一下,记忆中的宝琳从不曾提起她的过去,他对她的了解,仅知道她在美国待了近二十年,像姊姊一样的疼他,酒量一级棒,疯起来比年轻人还投入。然而,是否在她那娇艳动人的容貌后,尚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创痛? “嫁谁呀,都已经三十好几的老女人,还有人看就偷笑了。”宝琳自我调侃着。然后不等他回问,她马上转开话题,“你什么时候才要定下来。总不能一个玩过一个吧。” “什么一个玩过一个?”他抗议的叫道。“搞清楚哪!她们找我约会,我奉陪;再进一步,免谈,对不上眼,分手,就是这么简单,我才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。” “你生气的时候真可爱。”宝琳那双充满笑意的媚眼直盯着他,不熟悉他们的人准以为他们正调情得过火。 史奇闷哼了一声。“我还这么年轻,不想那么早受束缚。” “说真的,你哪天若是交女朋友,一定要带来让我瞧瞧。” “干嘛?还要经过检验考核啊?” “我是关心你!”宝琳轻瞪他。 “你慢慢等吧!”从眼角瞄见一直沉默地坐在旁的那名男子已起身向这边走来,史奇跳下椅子,“我要走了。” “才来就要走?” “不打扰你的约会时间了,我好累,要回家睡觉。”史奇边说边朝门口走去。 宝琳看着他离去的修长身影,摇了摇头,唇边仍挂着微笑。那名中年男子已坐在她的面前。 “他就是我常提起的史奇。” 接着,他们开始聊了起来…… ☆ ☆ ☆ 史奇一跑出来,立刻愣了一下,他竟然忘了外面下大雨! 屋檐下有几名像他一样呆立的路人,而穿梭在雨中的人群也不少,唉,索性淋场雨吧!反正哪一次下雨他不是一身湿的回家? 决定后,他拉高身上的黑皮外套遮着头,他可不想让他那头引以为傲的漂亮长发成了发菜汤。 雨下得够大,他跳过栏杆,穿过来往的车辆,一口气跑过对街,这里的遮敝物比对面多多了。他靠着屋檐下的一扇铁门,心里直诅咒着这场下了四天烦人的雨。 “对不起。” 他听风一个陌生的声音,温婉又轻柔。他微侧过头,映人他眼帘的是一身的白——白衬衫、白外套、白窄裙、白皮鞋,连握着雨伞那只纤细的玉手也显得过于白皙。 她收起伞,让史奇终于能看见她的脸,他先是微愣,随即心跳加快,那是一张多么有女人味的脸,闪亮如丝的金发披在肩上,湛蓝的眸子柔得似波动的湖水。她看起来并不年轻,大约二十六、七岁吧,然而她略显风霜的眼神与透着疲惫的容颜,却更显出她楚楚动人的妩媚。 “你挡住门了。”她说,声音依然轻柔。 史奇回过神,才发现自己一直靠着铁门。 “呃……对不起。”他移了一下身子,看着她掏出钥匙将门打开,连个小动作都是那么温柔。 她转过身看他,“你淋湿了?” “还好,没关系。”史奇潇洒的笑了笑,雨中艳遇,感觉还不错。 “这雨伞你拿去用吧!”她将伞递到他面前。 “不用了,我说过没关系的,这点雨不算什么。” “雨这么大,很容易生病的,别客气。”说着她便将伞挂在他手上,很快的走进门内,回头对他温柔一笑。“再见!”不等他回答,她已将铁门关上。 史奇看了一眼手中的伞,淡蓝色的,就像她那一双翦水美眸。他真怀疑在洛杉矶街头还会有这样气质非凡的美女,当下他便忘了刚才跟宝琳说的话,在心里呐喊着:天啊!她就是我要的女人! ☆ ☆ ☆ 雨天后,天气终于放晴了,湿透的道路终于有机会可蒸发透气。史奇在那扇铁门前踱来踱去,那把淡蓝色的雨伞斜靠在门边,他抬头仰看这栋五层楼高的中古公寓,每一层的阳台都显得过于老旧,灰白的墙壁处处是剥落的油漆。他不禁微微地皱起眉,她住的是什么样的一个地方? “是你?”她的声音从背后传来,史奇回过头,她今天穿了一条牛仟裤和米色的长T恤,看起来年轻许多。 “你还记得我?我是来还伞的。” “何必这么麻烦呢?”她笑道,一手抱着纸袋,一手从口袋里掏出钥匙。 “我帮你拿。” “谢谢!” 史奇接过她手上的纸袋,等她打开门。他正想着这样进她家会不会太冒失?没想到她却人开口了。 “要不要上来坐一下?” “啊?好……”史奇第一次觉得自己在女人面前像个呆子。 她住二楼,里面布置得清新典雅,完全无法和公寓老旧的外表联想起来。 她放置好纸袋里的东西后,倒了一杯饮料给他。 “这房子很旧,但稍微整理下,住起来还满舒服的。” “因为你布置得很舒适。” 她回给他一个充满谢意的微笑。“我怎么叫你?” “史奇。你呢?” “泰瑞莎。” 名字和人一样令人心动,他决定要好好的认识她,尽管她似乎大他好几岁。 “你一个人住?”他禁不住好奇的问。 泰瑞莎盈盈若水的美眸出现了忧郁,幽幽地启口:“算是吧。” 史奇不懂她的回答,只觉得她身上隐隐流露出不安的辛酸,背后藏着低泣的阴影,还想再问下去,她却站了起来。 “对不起,你先坐一会儿。” 她迅速转身消失在房门口。史奇满脑子问号,但看着她那我见犹怜的模样,实在教人心疼。她是第一个让他一见钟情的女人,他要了解她、保护她。 稍后,泰瑞莎从房里出来,史奇正决定要好好的问问她,一抬头看见她,他便愣住了。一抹惊愕闪过他眼底,只见她怀里抱着一个蠕动的小身体,粉红色的皮肤,圆圆胖胖的小脸,是个漂亮的娃娃。 “这是我女儿,七个月大。”泰瑞莎亲亲小Baby的脸,柔媚的脸上更添一份母爱的慈辉。 史奇呆了呆,他竟然没想到这一点!以她的年龄,她为人妻、为人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,他嘲笑自己真是笨得可以。 “史奇?”泰瑞莎轻唤他,看他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。 史奇回过神,用笑容掩饰他的失态。 “你女儿好可爱。”说着,他伸手逗弄娃娃圆嫩的脸蛋,泰瑞莎也露出欣悦的微笑。 “那你丈夫呢?”史奇又问。 又是那股说不出的忧愁,她似乎在挣扎什么。好一会儿,她才淡淡的说了一句:“我没有丈夫。” 史奇又是一愣。没有丈夫?拥有一个七个月大的女儿?她究竟有多少秘密? “我们谈点别的吧。”她故作轻松的说。 史奇并不想勉强她,毕竟他们才刚认识,其实她大可以对他说谎的,可是她没有,看来她并不排斥他这个新朋友。 他们聊了许多,但始终避开不谈感情的事,就如同一般的老朋友,使这种感觉更为自然。 “我该走了。”史奇站了起来。 “留下来吃饭嘛!” “时间还早!下次吧,今天我是偷溜出来的,回去准会被团员们骂。” 泰瑞莎柔柔地笑了。 “我可以来看你吗?”他又问。 泰瑞莎微笑着点头,怀中的小娃娃也对着他笑。史奇捏捏她的小脸,跟泰瑞莎道别后才离去。 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?史奇对她好奇极了。陪伴她过活的,除了一个七个月大的小婴儿,就是一屋子寂寞的空气。当她说出她没有丈夫时,眼中流露着惆怅、无奈和空虚。 她离婚了?被抛弃了?还是她是个情妇?印象中的情妇不该是像她这一类型的。但有谁能忍心抛弃这样楚楚动人的女人,和这漂亮甜蜜的小孩呢? 他漫步在街道上专心思索着,没有注意到匆匆向他撞来的小男孩。他一惊,一个反应动作,马上回头抓住了对方的手,那只被握在他大手中骨瘦如柴的小手强烈颤抖着。 “对……对不起……”小男孩低着头急急道歉,努力想抽回被他抓痛的手。 “小子,你拿了我什么?”史奇那双犀利的眸子直盯着他。 他发着抖,那头极短的脏乱黑发下的小脑袋直摇着,始终低着头。 “没有……”他怯怯的说,声音却是心虚的。 “另一只手伸出来。”史奇捺着性子对他说。 眼前这名瘦小的小男生恐怕是第一次当扒手吧,握着他的手就像握着骨头般,他身上那件脏得可以的旧衬衫,和破得当抹布都嫌洞大多的牛仔裤,加上脚上磨得不成形的破布鞋,十足像个从贫民窟逃出来的孩子。 “不要!”他摇着头,扭动着被他抓住的手,手腕传来的疼痛令他咬紧牙,眼泪在眼眶直打转。 史奇一伸手,把他藏在背后的手拉出来,他的皮夹立即掉下来。 男孩一声低喊:“好痛……” 史奇察觉他的异样,赶紧放开了手。小男孩一个踉跄跌坐在地,搓揉着疼痛不堪的手腕,低头饮泣着。 史奇拾起皮夹,在他身旁半蹲下来,竟然不忍心责备他。 “看你年纪还小,不要再当扒手了。” “我没有……”他抽抽噎噎的说,连哭声都是有气无力。 “起来吧。” 史奇想拉他一把,没想到他又发出一声痛苦的叫喊。 “好痛……” 史奇拉高了他的袖子,看见数不清触目惊心的伤痕烙印在他细小的手臂上,血肉模糊的腐蚀他的皮肤,简直惊愕得说不出话来。 小男孩抽回自己的手,急急的拉下衣袖遮住那丑陋的伤痕,吃力的站起来,却又软弱无力的倒了下去。史奇接住他摇摇欲坠的身子,发现他轻得象根羽毛。 “喂!你振作点。” 他迷迷糊糊的撑着快掉下来的眼皮,看见眼前这张漂亮得不像话的俊脸,他想说“我没事”,却听到自己微弱的声音说:“我好饿……” ☆ ☆ ☆ 史奇托着腮盯着小男孩狼吞虎咽的吃相,仿佛桌上这堆速食垃圾比山珍海味还可口。 他仔细的打量他,猜测男孩顶多十二、三岁,或者是个混血儿,美国人?还是东方人,他想像他污黑的小脸下应该有张清秀的脸孔,黑白分明的眼睛写满了未经涉世的傍徨,与不该是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恐惧…… 就是恐惧,他就像只饱受惊吓的小羊,无助又惶恐,史奇不禁心疼起这小小的身体与心灵所承受的不幸。 终于,他从食物堆里抬起头来,用纸巾擦擦嘴,精神显得好多了。 “我没有钱还你。”他说。 “什么钱?” 他指指桌上的食物,史奇差点笑了出来。 “我有说要你还吗?” “可是……”他垂下眼睑,史奇发现他的黑睫毛又长又密。 “好啦,吃饱喝足了,我送你回家吧。”史奇收起跨在对桌的长腿说。 他立刻惊慌的摇摇头,“不,不要……我不要回家。” “为什么?”史奇心里早已料中他是个流浪儿,但他还是开口问下。 “我……离家出走了……”垂下头,他偷偷地瞄了史奇一眼,史奇的眼神示意他继续说下去。 他抿抿嘴,小脸上是说不尽的委屈。 “我流浪了五天……每个人都欺负我。我睡在地下铁车站,可是那里有好多变态……我只好叫自己不要睡觉,累了就在路边半坐一坐……我又饿……又累,才想……才想偷钱,我不是故意的……”说着,大眼睛又蒙上一层水雾。 史奇又托着腮看他,“你为什么离家出走?”他低头不语,实在不愿回想家中可怕的一切,那地狱般的生活……,想着想着,不禁鼻子一酸,眼泪一颗颗的掉了下来,止都止不住。史奇赶紧抓了几张纸巾塞给他,他这辈子最受不了看人家掉眼泪。 “好了好了,不说就不说,干嘛哭得跟小女生一样?男孩子这么爱哭,真难看。” “他”愣了一下,停止了哭声。男孩子?低头看看自己,一副瘦巴巴、又干又瘪的营养不良样,活像个尚未发育的小难民,难怪他会认为自己是个小男孩,尤其在他面前,他……不,应该是她,简直小得可怜。 “你打算怎么办?”史奇又问。 “我……我不知道……”她老实的回答。 “别告诉我你现在吃饱了,有力气再流浪个五天、十天的。” “我真的不知道……,或许……想办法,找工作……找个能住的地方。” “没有人会要童工的。”他打趣道。 “我不是小孩了!”她抗议的喊。 “我打赌你还未成年。”史奇带着他一贯迷人的笑容。 她孩子气的嘟起嘴,“我已经十七岁了。” 事实上她还有五个月才满十七岁,她以为他会大笑说:你看吧!然而史奇却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。 “我以为你只有十二岁。你也发育太慢了吧!” 十二岁?她差点跌下椅子。被他误认为是男孩也就算了,竟然还当她是个十二岁的小男孩!她简直啼笑皆非。 “你今晚要睡哪里?”史奇看了一下窗外渐暗的天色问她。 她摇摇头,大眼睛下明显的黑眼圈告诉他,她不知已经多久不曾阖眼了,她那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教人心生怜惜。 史奇无奈的耸耸肩,唉,好人就做到底吧! “就当我是捡到小狗小猫好了,跟我回家吧!” “什么?”她睁大了双眼。 史奇青着她惊讶的表情,不禁笑了出来,“你是抗议我把你当成小动物?还是怕我是个人口贩子?” 她使劲的猛摇头,脑袋却乱得理不出一点头绪。怎么会这样?我偷了他的东西,他不但不抓我到警局,还请我吃东西;现在,他还要我跟他回家?他是个陌生人,只是个倒楣得皮夹碰巧被我看上的陌生人,他为什么要这么做? 史奇也搞不懂自己什么时候变成大慈善家,但是看到她那双无辜的大眼睛,他直觉应该保护她。 最近遇上的事实在都太诡异,一连碰上两个楚楚可怜的人,一个是成熟温柔的女人,个是遭遇凄惨的小孩,在他们两人身上他都看到一堆的问号。 “让我看看你干净的样子吧,小乞丐。” 他一把将她从椅子上拉起来,不管她还没点头答应,他已带着她离开速食店。 ☆ ☆ ☆ 她深深知道,遇见他,她的生命注定改变,他让她重新再活一次。 他的房子在好莱坞山下,据他说,这栋房子是他在加拿大的有钱老爸送给他到美国奋斗的礼物,她简直听傻了,居然有这么庞大的礼物?! 史奇似乎也不喜欢谈他家里的事,他只说有钱的是他老爸,他是他,财产和女人多得让他老爸几乎忘了他有个儿子的存在,这倒好,他反正乐得做他自己想做的事。 房子是两层式的,原楼还有个小阁楼,砖褐色的屋瓦覆在上面,其余的粉墙均以白色系为主,简单且明亮,屋外台阶旁只有几棵矮树和几株垂死的不知名花卉,显然他不是个细心的人。 大落地窗环绕了半面墙,另一面墙则架满上百片的CD架。客厅的空间宽敞舒适,大电视下的地板散了一地的录影带、录音带和CD唱片,旁边一组大型雷射音响的红色电源还亮着灯,黑皮沙发上扔了一堆的衣服,虽然显得凌乱,却有股无拘无束、自由自在的解放感,让人一进门就会爱上这个自然又轻松的家。 “你一个住这么大的房子啊?”她有些看傻的问。 “谁说我一个人住?这房子住了四个男人和一条拘,加上他们的女朋友想来就来睡个几天,热闹得很哩!” “那……”她低下头,想到自己岂不显得更多余了?她开始害怕起来。我真的可以住下来吗? 脑袋忽地被敲了下,她揉着头,抬起眼看他。 “怕什么?这里什么没有,就是房间多,多你一个吃不垮我的。” 她眨眨眼,还是觉得不安,一屋子的男子,又全都是陌生人……她忧虑的看着史奇,“他们会不会觉得……” “觉得什么?”他打断她的话,“我告诉你,这屋子里最难相处的就是我,让你住是不想再让你去睡地下铁车站,我不是你的救命恩人,你也不准跟我说什么感激的肉麻话,住在这里的人都是疯子,我们不会把你当外人,惹我生气我照样会揍你的。” 她一双眼睛瞠得又圆又大,不知道他是说真的还是在开玩笑。一屋子的疯子?她真怕自己只是从一个地狱换到另一个地狱罢了。 不,她相信不会,至少她相信眼前的他,一个放纵的阳光男孩,短短时间的相处,她已经看见他炙热的生命力,他值得信任的,她肯定! 史奇从椅子上的衣服堆里翻出一件红格子长衬衫扔给她。 “去把自己洗干净,瞧你这副乞丐样。” 将她推进浴室后,史奇才松了一口气。真是白找麻烦,他根本不知道待会儿该怎么跟他们说呢!反正他的原则永远是——先做了再说! 这时,洛伊带着他的女朋友黛芙妮和其他团员们回来,一见到客厅里的史奇,大伙儿立刻全围了过来。 “好小子,今天又开溜!”乔一个拳头下来,史奇用手接住了它。 “你不认真点,麦特会宰了你!”杰克歪七扭八的斜倒在沙发里。 “现在一切都准备得差不多了,就等进录音室正式录音,没时间再让你天天玩了。”洛伊也说。 “你们都被麦特传染啦?变得跟他一样啰唆!”史奇听完他们一人一句后回话,一副完全不以为然的讨厌模样。 “你再继续玩下去,不用等麦特杀过来,我会先杀了你。”乔做出要掐死他的样子。 “我好怕啊!乔哥哥。”史奇装着求饶,随即在他肩上敲了一记。“你去死吧!” 大家又闹成一堆,原本寂静的房子一下子活络起来,充满了愉悦的气氛。 他们开始讨论制作的细节,唱片公司已开始为他们做出片前的宣传,“野火合唱团”的名字已陆续出现在各大唱片行、杂志和电视上”,他们的崛起预料将使摇滚乐坛掀起一阵狂风巨浪。 玻璃桌上堆满了啤酒、零食和文件,夸张的笑声频频传来,这就是他们的工作态度,放松但不马虎,快乐但不草率,就像他们的音乐,他们要表现的,就是真实。 “救我的哥哥……”她的声音细细的传来。 客厅里的人一致停下原有的动作与声音,十只眼睛直直地朝她射过来,她瑟缩一下,眼睛睁得大大的,看着那五张各具特色的脸孔。 史奇站了起来,眼睛为之亮,眼前这名身材娇小的小男孩,活像个摆在橱窗里的可爱洋娃娃,黑亮的短发覆在他的小脑袋上,还滴着透明晶亮的水滴,心形的脸蛋上,嵌着一双精灵般的大眼睛、俏挺的鼻子,和略显昔白的小嘴。而罩在她身上那件衬衫简直大得离谱,直盖到她的膝盖下,露出一双惨白的、细瘦的小腿,两条过长的袖子也几乎多出她的手臂一半长。如果他再胖一点,脸色再红润一点,个子再长高一些,他肯定是个迷死人的家伙!史奇心想。 气氛似乎显得有些尴尬,她扯着过长的袖子,缓绶低下头,像个等待接受处罚的孩子。黛芙妮首先打破僵局,笑着走到她面前。 “好可爱的孩子,来,一起坐!” 她看着眼前这位有着魔鬼身材的金发尤物友善的笑着,搂着她到大厅和他们坐在一起,她身上的香水味迷得她晕头转向,但这位美女给她的感觉倒是既亲切又和善。 “史奇,你把外面的儿子带回来啦?”洛伊一脸吃惊。 “好啊,养这么大了才让他曝光,算什么朋友!”乔更夸张的说。 史奇白了他一眼,“没有女人哪来的儿子?他是……”停顿了一下,他转过头问她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 “希尼!”她很庆幸自己有个还算中性的名字。 接着史奇将下午的经过向他们解释了一遍,其中跳过了泰瑞莎那一段,大家听了才恍然大悟。 “天啊!我是不是听错了?平常连一只蚂蚁都不屑一顾的史奇,竟然捡了个人回家养?”乔忍不住开他玩笑。 史奇懒得理他,他常形容乔有张天生欠揍的烂嘴巴,令人又气又好笑。 “别吓坏我们的小朋友。”黛芙妮亲切的搂着满脸通红的希尼,“别理他们那些疯子,你这么可爱,大家都会喜欢你的。” 希尼双眼露出了满心感激的神色,感动万千的望着黛芙妮那张冶艳的脸。 “小子,你可真行,不到十分钟,我女朋友就已经被你收买了。”洛伊摇摇头说。 希尼脸又一红。 黛芙妮笑着对他说:“以后他们要是敢欺负你,我就帮你出气。” “有你这句话,我们以后定像服侍王子一样对他。”乔打趣道。 大家都笑了,彼此互相熟悉了以后,他们又再度将气氛炒热起来,希尼也不再那样拘束。她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,只见他们个个发长披肩,除了史奇外,其他三人手臂上都有刺青,且每个人都戴着小耳环,而史奇的左耳就戴了两个,银银亮亮的,她觉得好看极了。 “希尼喜不喜欢听音乐?”洛伊问。 她摇摇头。 “不喜欢?” “不是……是根本没接触过。”她说。 “你知不知道‘野火’?”乔似乎问了一个废话。 “野火?”希尼一脸茫然。 “对,野火,很酷的名字吧!”乔得意的说。 酷?希尼望着他们,然后很认真、很谨慎的问:“那是你们的帮派吗?” 全部的人在听到她这句话后愣了三秒钟,一致的看向她,而她的表情却像是在说着:难道不是吗? 接着,他们全笑成了一团,乔甚至抱着肚子说:“我们干脆改成流氓合唱团好了。 大家笑得前俯后仰,只有希尼仍是一头雾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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