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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妹──” “算我求求你们,我听得已经够多了。”孔毓慈差点忍不住拿手捂住自己的耳朵和双眼。 从上个星期开始,整整一个礼拜,她当真已经受够了这么一大堆所谓的良心建议。 “你理智一点。”她的大嫂──孟玉云不放弃的在一旁,依然苦口婆心的劝道:“婚姻不是儿戏,你连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你都不了解就要嫁给他,若是对方是个……” “我很了解他,”毓慈温柔的声音打断孟玉云的话,“我比你们想像中的还要了解他。” “你这是在自欺欺人,”孔行书戴着一副眼镜,斯斯文文的,但现在的口气可与他外表给人的感觉相差十万八千里。 他对于这个最小的妹妹,当真是口水说到干了,劝到用尽了所有可用的词汇,她还是依然故我。 “我没有!”毓慈口气激动的嚷道,但她随即意识到自己不礼貌,立刻缓和自己的口气,“相信我,大哥、大嫂,我真的知道我在做什么,我真的希望嫁给律爵。” “律爵?!”孔行书几乎是从鼻子哼出这个人的名字,他对律爵小小年纪便进过监牢的事耿耿于怀。 想他妹妹虽然不是什么出生豪门,但也是规规矩矩的女孩,求学阶段,别说小过,就连警告都与她沾不上边,而她现在竟然要去嫁个小混混。他是说什么都要反对到底。 “那个小子配不上你。”孔行书不悦的说道。 “哥,”拉了拉孔行书的手,毓慈微摇了摇头,表示自己不赞成孔行书的话,“现在这个时代,怎么还讲配与不配,反正,适合就好了。” “适合?!”孔行书的口气再次激动起来,“你怎么去判断你跟他适合?难不成就因为他救过你吗?” 关于这点,毓慈无话反驳。 “就像你刚才说的,现在这个时代,我想应该也没什么以身相许来报恩这种事吧?”孔行书有点讽刺的说道。 毓慈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让自己的大哥明白,“我嫁给他不是因为报恩,而是,我是真的……喜欢、爱他,所以想嫁他。” 孔行书闻言,忍不住皱起眉头,“你那个时候才几岁?你还记不记得,你上次见他的时候,你才几岁?十二、三岁,你能判断什么喜欢啊爱啊的?你现在是在自欺欺人。” “相信我,大哥,”讲了那么多,毓慈感到有些疲累,所以只简短的表示,“我知道我心中对律爵的感觉!我不晓得该怎么说才能让你明白,但是我就是知道,我不想欺骗自己的感情。” “你──” “好了!”拉着孔行书,孟玉云终于开口帮了毓慈一把,“毓慈难得来台中一趟,你不要一见到她就骂她。” “不是我想骂她,”孔行书对于自己的妹妹不听劝告,也感到心中的无力感渐升,“我只是不想看她做傻事。” “我知道,”孟玉云安抚似的拍了拍孔行书的肩膀,“但是这么晚了,我们还是让毓慈她先休息吧!我看她赶车上台中也很累了。若让爸、妈知道我们这么对毓慈,他们肯定会很生气。” 提到爸、妈,孔行书也是一肚子的火气,“爸、妈也真是老胡涂了,怎么会答应这种事?” 孟玉云在心中叹了口气,拉着毓慈就往书房的方向走,留下孔行书在客厅里喃喃自语。 因为孟玉云与孔行书只是个普通上班族,两人合力存了几年钱,买了个三十坪左右的公寓,空间不大,只要有客人来时,书房的沙发床便可临时当成客房,充分利用空间。 “别怪你大哥,”看着毓慈有点吃力的跟在她身旁,孟玉云立刻体贴的放慢自己的脚步,“他是关心你。” “我知道。”毓慈对孟玉云笑了笑。 现在毓慈满脑子想的是赶快找个地方坐下来,因为她的脚痛得令她几乎无法忍受。 多年前的意外,她的脚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,虽然走路不至于一定得藉助于轮椅或拐杖,但她走路就是一拐一拐的。 其实这个情况并不严重,除了走在街上,偶尔有人所投来的目光,会令她察觉自己有着不自然的脚步外,就是每当夜晚,劳动了一整天的脚,总是会向她抗议她的不注意,发出严厉的痛楚向她示威。 不过这么多年来,她也已经渐渐的习惯每到夜晚便有这些痛苦陪伴,久了,她也自我安慰的将这些痛苦当成朋友。 “你确定你不再多考虑一下吗?”一边帮毓慈铺床,孟玉云一边开口询问:“不一定,你只是一时的迷乱,所以才答应这门亲事,考虑清楚会不会比较好呢?” “其实我知道你跟大哥都关心我,但是……”毓慈静静的坐在一旁,想了一会儿,冀望想出一个更好的用字遣词能让自己的嫂嫂了解,“但是我真的是仔细的想过这件事,很仔细的想过,我不会傻到拿自己的一生开玩笑,这是我选的路,我会对我自己负责。” 孟玉云看着自己的小姑,毓慈总是秀气、温柔,她还记得第一次下台南拜访毓慈的父母时,毓慈才刚上大学没多久。那时,毓慈也是像现在一般,静静的坐着,长辈讲话也从不插嘴,有礼貌的毓慈,总是深受长辈的喜欢。 与毓慈相处久了之后,孟玉云发现毓慈由于自己的残缺,使得她有一颗比常人更敏感脆弱的心。 认识毓慈至今,她从没见过毓慈表现出那么坚定的决心,她真心希望这个律爵值得毓慈这般对待。 “睡吧!”孟玉云不再多说什么,“既然你这么说,我想,我也不能再说什么阻止之类的话。” “谢谢你,大嫂!”坐在床上,毓慈目送着孟玉云离去。 熄了灯,她缓缓的倒在床上,看着天花板,嫁给律爵是她毕生最大的心愿,或许绝大部分的人都说她太冲动,但她一生从未冲动过,只想冲动这一次,她相信,她会找到自己的幸福的。 十一年没见,但律爵的影像依然清晰的印在她的脑海里。 十一年前,她十二岁,律爵二十二岁,就在她国小刚毕业那个暑假,她的腿还像个正常人般时。 律爵陪着他的爷爷回台南扫墓。 她还依稀记得左右邻居对他的指指点点,再年长点才知道律爵的父亲死于非命,而律爵二十二岁那年才从监狱放出来,但她从没有看过有人能长得那么好看,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好看。 看着这个大哥哥,她不怕他,她更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怕像律爵那么好看的大哥哥。 律爵真的很英俊,她常偷偷的躲在一旁看着律爵,发现他很喜欢到海边,手拿一本书,坐在堤防上看。 有时夕阳下山,那种感觉,律爵就好像是从天而降的神祇一般,令人深深望着他着迷。 律爵不喜欢说话,总是没什么笑容的看着人,他不粗鲁,只是与所有人都维持一定的距离,显得冷漠。 但她就是喜欢跟在他的身后,像个小跟班似的,也不知律爵是否知道她总是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。 总之,就算是他知道,他也没有赶她走,所以她就常常跟着他,偶尔也会学着他拿著书到堤防上,离他一定的距离,跟他一起看书。 一直到多年后的今天,虽然她在堤防上有着一段不太愉快的回忆,但是她依然改不了这个习惯,常在太阳下山时,坐在堤防上,望着远方想事情。 年纪尚幼的她,总是不顾奶奶和爸爸的警告,硬是想与律爵亲近,才十二岁,她就喜欢上他。 毓慈依然记得当时还在世的奶奶不准她去跟律爵交朋友,她还为此生了好久的气,有一天还跟奶奶吵架,跑了出去。 她跑到海边,也就是律爵常独处的待上一整天的堤防,她闷闷不乐的一个人,独自走在村庄里的人用大石和土临时搭建的堤防上,夏季的白昼总是特别长,长得令人失去时间的观念。 等她发现走远时,天际已经黑了,她幼小的心灵立刻感到黑暗的恐惧,她连忙走回来时路。但因为天已经黑得差不多,海边又没有路灯,而且这堤防只是暂时使用,根基根本不稳,她就在莫名其妙中摔下堤防。 脑中唯一清晰的是右腿传来的强烈痛楚,和下半身全都浸在漆黑的河水里,她张开口想呼救,但声音却只像只虚弱的小猫。 “别怕!” 浑浑噩噩中,不知多久,好像从远方传来安抚的声音,有一刹那,她以为是她的大哥,但对方随即脱口而出的脏话,立刻让她明白,这人绝对不会是她目前正在念大学的大哥。 “你是怎么弄的?”律爵使尽力气也搬不动压在毓慈腿上的大石。 她认出了这个人是她所喜欢的那个好看的大哥哥,嘴角因他搬动大石而逸出一连串的呻吟。 原本只有微黑的天际,现在已经是一片漆黑,现在是什么时候?她在水里待了多久,她完全没有概念。 她最后失去全部的意识,再醒来时,已经在医院里了。 “我就知道那个小子不是个好料,”奶奶气急败坏的声音传进毓慈的耳朵里,“你看,小慈变得这样,都是他害的。” “妈,事情还没查清楚,你不要这么快下定言。”孔云日苦口婆心的劝道:“要是冤枉了人家不好,等小慈醒了再说。” “爸!”毓慈睁开眼睛,立刻感到右腿刺骨的疼痛,她立刻忍不住的掉下眼泪,很痛!一辈子从没有受过的痛。 “醒了、醒了!” 伴随着惊喜的声音,病床旁刹那间围了一大群人。 “小慈。”看到爱女没事,范淑怡激动的跟着掉眼泪。 “小慈,你说,是不是律爵把你推进海里去的?你老实说,律爷爷替你做主。”律朝庭颇具权威的声音盖过了所有人的声音。 有一会儿,毓慈根本不知道周遭的大人在说什么,她只知道她的脚好痛,痛得令她受不了,她只有在一旁哭泣的份。 “你们够了吧!”冷酷的声音升起,大伙儿的目光都投向声音的来源,“你们看不出来她很难过吗?”律爵双手抱胸,神色漠然的站在病房门口,他的目光鲜少留在毓慈的身上,“就算是我推她下去的又怎么样?你们去告我啊!我不在乎,反正大不了坐牢。” “律爵!”律朝庭严厉的看着自己的孙子,“你认为你还有几个十年可以让你在牢里蹲掉啊?!” 律爵的反应是冷冷的看了律朝庭一眼,头也不回的离去。 “大哥哥,你不要走!”毓慈因听到律爵的声音而忘了哭泣,看着他似乎也令她忘了疼痛,所以她连忙说道:“是大哥哥救了我,他把我从水里拉起来,是他救了我。” 她的话才说完,室内立刻静得连根针掉下来都可以听得见。 “谢谢你,大哥哥!”冲着律爵,毓慈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。 左右的邻居最喜欢看她笑,连教会的牧师都说她笑起来像个可爱的小天使,她希望让她的大哥哥觉得她像个小天使。 看着她,律爵久久嘴角才微扯出个弧度。 从他十二岁起,他就一直是孤独一人,而这十年来,除了在狱中那三个生死之交外,她是第一个让他感到心中盈满温暖的人。 这世界上的人,总是落井下石的多,雪中送炭的少,她很可爱!他微对毓慈点了下头,不发一言的转身离去。 从出狱开始,他的身上就已经被烙印下他是个罪人的痕迹,这个天真无邪的女孩,跟他太亲近,会侮辱了她。他知道这个小丫头常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,但他从不理会她,毕竟与他太接近的人都会被贴上同样的记号。 看着律爵离去的宽阔肩膀,毓慈立刻撒娇的拉着父亲的手,“爸爸,我以后要嫁给律哥哥。” “胡闹。”孔云日的话还没出口,奶奶极具权威的声音响起:“小孩子乱说话。” 看着眼前的小女孩,律朗庭留意到了律爵离去时嘴角的笑意,他从未见过这一面的律爵,可能吗? 在心中想着这个小女孩与律爵共处的未来,十年后──律朝庭心中对自己发誓。 他要用十年的时间来重新栽培律爵,使他能够独当一面,十年后,若真有缘,这女孩会再回到律爵的生命中,教律爵学习欢笑与爱。 “小妹妹,”律朝庭和蔼的露出一个笑容,看着毓慈,“若想当大哥哥的新娘,要好好的用功念书、平安的长大,十年之后,若你还想嫁给大哥哥,我就叫大哥哥来娶你好不好?” “好!”毓慈闻言,天真的猛点着头,对她而言,律爵不仅是她的救命恩人,还是她所喜欢的人。 律朝庭满意的点头离去。他的话在孔家人心中种下了一丝的恐惧,因为只要律家人想要得到的,一定会得到。 若十年后毓慈真的想嫁,那律爵肯定就会娶的。 ★ ★ ★ 神清气爽的起床,毓慈一向是个早起的鸟儿,就算昨夜睡得不多也是能在隔天一样早起。 十一年前的意外,被大石压到的右脚骨头破碎严重,不得不截肢。 演变到最后的结果,便是今日的情况,变成了跛子,走路一拐一拐,走在路上,总会引起他人的侧目,不过她已经学着对这些目光处之泰然。 在国中时代,她因为这双脚而受了不少的耻笑,让她曾经沮丧得不想再继续念书,但是在家人的支持与坚持下,任性的她完成了学业,更在今年拿到了大学文凭。 认识的人愈来愈多,使她的心境也愈来愈开朗,不再以有这么一双脚为耻,她学会了知足,因为她知道,比起许多人,她算是幸运了。 “大嫂,早!”才将煎好的荷包蛋拿上桌,孟玉云就从主卧室走了出来,她一看到,立刻朗声打招呼。 “你怎么那么早?”孟玉云有点吃惊的看着毓慈,“怎么好麻烦你做早餐?应该是我来才对。” “没关系,”毓慈笑了笑,表示无妨,“大嫂每天都要上班,我来了,当然得分忧一下,反正不过就早餐而已,你别放在心上。” “那就谢谢你了。”孟玉云知道自己这个小姑一向好相处,她若再多说些什么就会显得见外,所以她只默默的动手帮忙。 “听说日子已经定了是不是?”孟玉云问。 毓慈不用问,也知道孟玉云口中所指的日子是什么,她点点头,“嗯!下个月一号。” “那么快?!”孟玉云显得惊讶,“这么赶,怎么来得及办嫁妆?” “妈说她有办法。”对于老一辈的观念,毓慈是抱着尊重但不认同的心态,所谓“嫁妆一牛车”的时代早过了,但在台南这个古老的城市里,却依然拥有这种观念。 想劝毓慈不要那么匆忙的将自己给嫁出去,但一思及毓慈的坚持,孟玉云所有的话全都吞进了肚子里。 刚踏出校园,便走进婚姻里,承诺一生、一辈子。对个现代人来说,不管是男是女,似乎都稍嫌快了点,不过这只是孟玉云心中的想法,她当然不会开口说,因为毓慈肯定不会认同。 “不要担心我,”细心如她,毓慈当然看出了孟玉云的担忧,她对自己的嫂嫂露出一个微笑,“我相信我会过得很好的。” 盂玉云听到这话,也只有点头认同的份。不过,她的思绪一回到自己的丈夫身上,不由得感到一阵头痛。 孔行书的态度摆明了不接受像律爵这样的男人做妹婿,这场冲突看来是不能避免了。 偏偏,她也不知道能说什么劝孔行书,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不要把与毓慈未来的丈夫的关系给弄僵,因为到时难做人的可是自己这个善良的小姑。 ★ ★ ★ “从没见过那么轻松的新郎,对不对?”辛凯文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刑于军,调侃的说道。 想他要结婚的时候,可说是忙得焦头烂额,虽说这新娘不是他挑的,但总是嫁进他辛家,他毕竟姓辛,理所当然得要对得起人家。 不过说来有些泄气,至今他还是不知道自己的太太长得是圆是扁,毕竟在他的心目中,好友的事可比他妻子的长相重要太多了。 刑于军反应冷淡的看了一脸调侃的辛凯文一眼,目光又移回坐在办公桌后的律爵身上。今天早上,他毫无预警的出现在律爵的办公室里。 律爵听从爷爷的话,穿着一件白色的西装,衬着他贵族的五官更立体,身材更壮硕。若不要那么硬着一张脸,他会是个最出色的新郎。 “我不赞成你娶她。”终于在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,刑于军终于开口,不过他一开口就是极具震撼力的话。 抬起头,律爵的手在文件的最后签下自己的名字,等着刑于军解释他话中的意思。 “她不适合你。”刑于军直截了当的开口进一步解释:“你娶了她,只会伤了你自己。” 目光来回穿梭在两人的身上,辛凯文无声的吹了声口哨,没想到刑于军竟然会为一个女人说话,这情况可真是前所未见。 “我对这个可能成为你未来太太的女人没有兴趣,”刑于军不愿律爵产生误会,于是率先表达自己的立场,“我只单纯的认为她是个特别的女人,所以我不想你害了自己。” “太迟了!”看着时间,律爵知道自己该下去,出发到台南迎娶新娘,他拿起搁在桌上的纯白丝织手套,“我已经答应了。” 门砰然关上,留下办公室的两人沉默以对。 “我可以问你为什么要山不娶那个女人吗?”辛凯文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开口问道。 “那个女人不适合他。” “去你的!”辛凯文将手一挥,“你口口声声说这句话,他们又还没有见过面,不一定还能王八看绿豆给看对眼。” “你跟我一样清楚,只要山是为了得到律家的财产而娶那个女人,他纵使对这女人有好感,他都不会给她好脸色看的。”刑于军的话可说是一针见血。 外表看来,留着几乎遮住整张脸的落腮胡的刑于军,外表粗犷,但骨子里却是心细如针的大男人。 辛凯文撑着下巴想了一会儿,“山这个人就是太死心眼了。” 关于此,刑于军不予置评。 每个人有每个人心中的苦,这些苦是说也不能说出口,只是闷在心中,压迫自己的思绪与精神。 “那个女人哪里奇特?”辛凯文的话锋一转,绿眸投向刑于军问道。 想了好一会儿,似乎在寻找适合的用字遣词,最后刑于军缓缓的开口说道:“有颗温柔的心和像天使的笑容。” 辛凯文眨了眨眼,不敢相信刑于军所用的形容词。 “温柔的心?!天使的笑容?!”辛凯文不太相信的重复一次,是他听错了吗?这么一个大男人,竟用如此的形容词。 刑于军肯定的点点头。 辛凯文脸色更加的难以置信。 “她今年大学毕业,”刑于军继续说道:“若不是与山结婚,她将会是个国小老师。而且,最重要的一点──她很在乎山。” 微皱起眉头,辛凯文觉得疑惑,“Sorry!我是否可以大胆的假设,你调查错人了呢?” 刑于军瞪了辛凯文一眼,开玩笑可以,但他不允许辛凯文质疑他的能力。他顺着自己的心情帮人调查,不算是个侦探,因为他随缘分,有时未必有钱就能请到他出马,但只要他点头要帮,一定可以将托付的事办得完美。 辛凯文看到刑于军的表情,立刻开口道歉:“对不起!我只是觉得有点惊讶罢了!若我没记错,山好像并不认识这个女人,同理可证,他未来老婆应该也不会对他太熟悉,若说她在乎山,似乎也有点说不过去。” “相信我!”刑于军言简意赅的说道:“他们的缘分早在十年前就已经结下,现在只不过是重逢罢了。” 辛凯文靠向椅背,仰望着挑高的天花板想了一会儿,“听你的口气,可让我愈来愈好奇山所要娶的这个女人了,她竟然能让你在还不算熟识她的时候就那么帮她,看来这女人值得一看。” “她是值得一看,只不过你待会儿看到她时──”刑于军站起身,“不要太吃惊。” 辛凯文看着刑于军离去,眼底写满不解,不用说,他也知道刑于军就像是杨颐关一般又要宣告失踪了,所以他也没有开口询问刑于军的去处,反正问了也是白问,因为连他们本人都不知道。 这辈子会令他吃惊的事不多,而这个新娘会让他吃惊? 辛凯文站起身,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今天的新娘子,最快的方式当然是随着礼车前去迎娶,他加快自己的脚步,希望随意搭辆车前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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